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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法院深化党务公开试点工作 切实推进阳光司法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2011年,大田县法院作为大田县党务公开试点单位,以“公开促公正,公开见成效”为目标,以“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基础,严格按照“积极动员、稳步推进、规范操作”的原则,狠抓党务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中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制定了《大田县人民法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大田县人民法院党务公开目录》,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公开程序,并在落实过程中对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多次修订,现在公开的内容已达到五级。同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法院局域网等媒体,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的宣传,为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以“四个突出”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上,突出针对性。凡是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有效地落实了干部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公开形式上,突出灵活性。根据公开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合理确定公开形式,分别通过会议、文件、公示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和各种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开。为了使党务公开更阳光、公开、透明,充分利用法院三级联网的优势,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在法院局域网上公开,力争使法院信息得到全方位的公开,接受群众全面的监督,确保阳光司法。在公开程序上,突出规范性。凡需公开的重大事项,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报党组审定,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在公开时限上,突出时效性。经审核需要公开的内容,都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布,确保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是注重结合,确保工作实效。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注重与法院实际工作相结合,无论是公开的内容,还是公开的形式,都本着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既贯彻上级关于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又能体现自身的特色。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与审务公开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增强法院党内事务和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以“四字要求”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真——所有公开的内容都是真实、客观的,如实反映出各项工作的本来情况和面目。活——根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公开时效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公开相应的内容。广——党务公开既面向党内,又面向党外,内容较为广泛、全面。严——在审核环节上,由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公开的内容,严格把关,需要公开的一律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能公开。

通过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党内监督,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了审判、执行权依法、高效、公正、廉洁运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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