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吴元庆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吴元庆(男,1965年6月2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大田县上京镇)因犯非法采矿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现罪犯吴元庆以其患有煤工矽肺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审查。现依法向社会公示,欢迎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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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