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陈来发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3-09-06 15:44:04 字体大小:[ ]
        罪犯陈来发(男,1958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大田县上京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本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现罪犯陈来发以其患有三级高血压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审查。现依法向社会公示,欢迎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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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福建省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30号
 
 
大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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