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四关”规范档案查阅管理
大田法院“四关”规范档案查阅管理
一是身份关。个人查阅档案的,须出示身份证或律师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单位借用档案的,须持介绍信和工作证,且经相关领导批准;二是手续关。在如实填写查阅审批表,经档案管理员审查,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查阅,决不允许通过其他途径查阅档案;三是范围关。可查阅的档案材料仅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副卷和涉及个人隐私或国家机密的,一律不准他人查阅;四是责任关。查阅人拆封、涂改、损毁、抽取所查阅的档案材料的,坚决依法惩处,档案管理员过错的,按档案管理规定予以严惩。
(大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