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建豪华办公楼不缺"广告"缺"疗效"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禁建豪华办公楼不缺"广告"缺"疗效"

 

中央三令五申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作为央企下属单位的中国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在原有办公楼能够满足生产办公需要的情况下,又投资21亿多元,于今年2月开工新建总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的豪华办公楼,并且新建办公楼内规划设计多个娱乐活动中心、高档餐厅等设施。

  现有办公用房能够满足需要,又斥巨资建设“豪华程度将不亚于五星级酒店”的办公楼,真可谓财大气粗。事件曝光后,广东电网回应称,目前工程并未正式开工建设。然而,该公司建设工程部负责人言之凿凿称“工程已经开工一个多月”,并且项目现场也有工人忙碌的身影。对此,广东电网该如何解释呢?退一步讲,即便广东电网已经停止该项目建设,但前期买地皮做规划搞招标,总该花了不少钱吧?暂停之后,这些钱是不是就打水漂了呢?

  也许会有人说,与一些地方政府建豪华大楼不一样,广东电网即便建了、建得豪华了,也是花其自己的钱,与私人建房无异,政府管不着。然而,广东电网是全民所有的国企,这一性质从根本上决定了其红利理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非像私企般利益私人化,只要合法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也正因如此,去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通知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已有不少文件对建设豪华办公楼有相当详尽的规定,只不过,文件精神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即使是在《通知》出台之后,也仍有不少地方和单位顶风作案。这提醒我们:和公车配备标准一样,禁止建设豪华办公楼,关键不是缺“广告”,而是“缺疗效”。保证制度不打折扣地贯彻下去,是重中之重。

  要解决这一问题,至少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要明确规定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土部门、建设部门、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年终把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豪华办公楼尚在构想中就受到监督机制掣肘,进而寸步难行。二是明确惩处机制。应当注意到,现行相关文件只是说办公楼标准是什么、不准建什么,均未明确“超标将如何”、“建了又如何”——惩处机制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日前就有媒体总结,一年多来,在河南省台前县、陕西省汉阴县、黑龙江省海伦市等地,均已曝出豪华大楼、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但直到如今,除了当地宣布一些整改措施外,鲜见有干部因此被问责。因此,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对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要加大工作力度,严防反弹和松懈,对违规批准和新建的,一律从严处理”,尤其要注重“从严处理”,以防中央政策精神因违纪成本过低、惩处力度太小而被弱化。

总之,对待一些地方政府和国企建豪华办公楼问题,要尽快从制度上对预算、监督、处罚等环节查漏补缺,彻底将豪华办公楼关进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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