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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大田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法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推动法院服务大田发展上水平、履行审判执行职能上台阶、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争位次。根据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转发的《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田委办[2010]6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从大田法院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法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推动科学发展。认真履行法院党总支教育、协助、保证、监督的职能,始终把更好地为县委工作大局服务、为完成法院中心任务服务、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作为谋划、推进、检验工作的着力点,贯穿于法院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教育、锤炼、引导法院党员干部争做高举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率,改革创新、保持先进本色的表率。

(二)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学习、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建立法院党组织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 服务人民群众。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下移工作重心,深入开展党建工作“三个一”、“党员志愿服务”、“司法大走访”等密切联系群众的活动,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加强基层组织。围绕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性,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选好配强党支部带头人,积极推进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队伍建设,努力使法院党建工作走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头,通过法院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项工作共同发展。

根据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掀起创先争优的热潮;2011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创先争优活动载体

院党总支要围绕“务实亲民、建设服务型机关”这一主题,以“机关作风建设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为基本载体开展活动。党组织要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三个一”活动,采取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比作风、比形象,自评、互评、抽查评议、社会评议、群众测评“五比五评”方式,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建立“一岗双责、互动互促”机制,做到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互动互促,促进机关党的建设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人民群众中做出新的成绩。党员干警要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实行“亮岗履职”,通过评选命名“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巾帼文明岗”、“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文明单位”等发挥作用,创造一流业绩。

三、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机关先进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法院先进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党总支及支部领导班子好。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开拓创新;党组织负责人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掌握法院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基本程序。二是全院党员队伍好。法院学习型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党员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党性意识强。三是工作机制好。认真推广“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会一课”等制度,探索建立以党务公开、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党组织民主管理机制,以教育做实、管理到人、跟踪培养为基本要求的机关党员教育管理机制,确保党组织工作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两大核心主题,充分发挥教育、协助、保证和监督作用,扎实推进法院党建工作走在前列,党的建设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五是群众反映好。党员干部为民司法、服务发展意识强,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意倾听群众意见,诚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机关办事制度规范,党员干部带头依法办案;审判作风和执行作风得到切实改进,司法政务工作务实、优质、高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到严格落实,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性观念坚强,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创新行业的模范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勇于在工作上创新,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实践力,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五个严禁》规定,带头执行党内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公道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四、创先争优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统一认识(20105月下旬—6月)。

1.广泛动员干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院动员大会,院长作动员报告,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2.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电子、电脑显示屏、宣传栏、标语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创先争优的相关内容,激发党员干警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二)全面推进,树立典型(20107月—20126月底)。

1.广泛开展创建活动。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新学习载体,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2.注重树立学习典型。要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坚持实事求是、干警认可、群众认可的原则,注重培养挖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干警对照先进找差距,立足本职创一流,用先进典型的事迹教育鼓舞和激励广大干警,努力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交流总结,转化成果(2012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召开全院总结大会,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和成效,集中展示活动成果,表彰先进。同时要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以制度形式将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创先争优活动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各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责任,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

(二)公开承诺。在法院内网公布创先争优活动方案,让全院党员明确活动主题和活动载体,明确创先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

(三)积极争创。院党总支和支部以及全部党员要紧紧围绕审判和执行工作,对照活动方案和承诺事项,认真组织和积极参加争创活动。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登记、记录制度,对开展、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重大事项和效果逐一登记备案,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督查。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定期研究解决问题,通报活动情况,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各支部,通过参加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至少每季度对所属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点评。

(五)典型引导。按照“抓两头、带中间、促整体”的工作思路,把培育树立先进典型贯穿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既要注重对已有典型的巩固提升,又要注重挖掘新的典型,切实培育树立一批经得起考验、群众信服,让大家感到可亲可近、可比可学的先进典型。要采取现场观摩交流会、报告会等形式,影响和带动身边人积极创先争优,真正让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标杆,促使全院党员干部精神面貌有较大改观、基层组织建设有较大提升、各项工作有较大提高。

(六)强化考评。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考评内容,作为年终考评、干部绩效评价、庭科室队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的原则,严格兑现奖惩,切实营造一个良好的争先环境,让先进者赢得党员干部群众的敬慕,受到进一步的激励,让评不上先进的心里服气,受到启迪和鞭策。保持心气顺、干劲足,不断激发干警的争创热情,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七)注重结合。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设立党员文明示范窗口等发挥党员作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扎实推进“公正、廉洁、为民”的基层人民法院机关建设;坚持党建带队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以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带动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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