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最基层的司法机构,是彰显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公信的重要窗口,是人民法院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法院审判服务的辐射和延伸。2011年8月3日,省高院印发《关于新建(恢复)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又予以重申。大田法院将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以更高的站位,更远的目光,着力打造人民法庭司法品牌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法庭要不断结合自身实际,找准推动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的职能作用,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不断加大涉企案件审理力度,坚持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防止和避免企业因诉讼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继续开展“法官大走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理清思路,切实提高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促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
进一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和“三全”调解要求,完善在辖区村设立人民调解工作联络室、在警务室设立法庭调解联络室和协助所在乡镇设立综治服务中心的做法,切实加大调解力度。进一步开展委托调解,确认调解协议等工作,整合当地司法资源,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开展巡回审判,做到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提供立案到执行的“一站式”服务,实现巡回审判新跨越。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继续开展创建“无讼村”“无讼企业”活动,通过加强对农村调解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理论水平和调解技能,通过开展“庭企共建”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通过诉前“预立案”“暂缓立案”,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在庭前阶段及时得到化解。对人民法庭审理的敏感性、群体性、当事人积怨较深的案件,依托当地综治资源,提前介入、适时指导,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积极参与主题活动,不断提升法庭队伍素质。
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群众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以强化队伍管理和量化考核为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以创先争优为突破口,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队伍整体活力。以詹红荔等先进人物为学习榜样,促进“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的形成,使法庭的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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