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陈武连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二)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4-04-28 15:09:09 字体大小:[ ]

    罪犯陈武连(男,1969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岳山庄)因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罪犯陈武连以其患有肌肉萎缩侧索硬化、肯尼迪综合征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审查。本院依照有关规定,委托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病情诊断。2024年4月15日,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向本院出具《犯罪嫌疑人病情诊断/妊娠检查书》,诊断意见为肯尼迪病、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混合性高脂血症。现依法向社会公示,欢迎进行监督。

 

 公示电话:0598-7267621、0598-7335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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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科室: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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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福建省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30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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