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一丹暂予监外执行一案
公示
罪犯李一丹因犯拐卖儿童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现罪犯李一丹属于“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其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经立案,现依法向社会公示,欢迎监督。
大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电话:0598 7335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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