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 行 申 请 书(文书样式十二)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9-06-14 16:34:36 字体大小:[ ]

文书样式十二

       

申请人:张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大田县人,职工,住大田县均溪镇桥山路×号,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申请人:李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大田县人,职工,住大田县均溪镇南山路×号,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

申请执行的事项:要求被申请人付款项×××元及受理费×××元,共计人民币×××元。

事实和理由:上列当事人因

纠纷一案,业经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闽0425民  号民事判决、调解、发支付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该判决、调解、支付令中确定的义务履行。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大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原告签名)

××××年××月××日

 

附:1、     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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