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 为民 便民 利民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爱民 为民 便民 利民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庭的先进事迹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庭地处福建省中部的戴云山脉,辖41乡,83个行政村,13万人口,面积700平方公里。近年来,建设法庭始终坚持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闯出了一条山区法庭为民服务的新路子。1999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20016月,被福建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20021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1998-2001年“十佳法庭” 、“集体一等功”;20026月,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先进集体”;20031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20036月,被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委宣传部等授予“2001-2002年度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20041月,被全国总工会、中宣部等授予“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中共大田县委县政府、三明市委、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向建设人民法庭学习的决定。

一、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早在1996年福建省法院系统开展创建公正文明窗口活动中,建设法庭就创造性地推出了片区法官责任制、自备审判桌椅巡回办案、电脑联网当天审结当天送达等三个举措,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近几年来,法庭完善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开展了便民专题服务,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去年以来,法庭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实际,推行了判决书公开、法官提示、速立速审速裁、履行裁判文书服务等五项措施,为确保司法为民工作经常性、规范化,法庭将这五项措施以制度形式确立下来。使辖区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加有效的维护。同时干警们认识到基层法庭的审判工作,不仅仅是每年审理百来个案件,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辖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此,从19997月开始,法庭开展了“走百村入千户,巡回办案万里行”活动,选择了农村常发生的案件,设计制作了“流动法制宣传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自19997月以来,就巡回836次,入2570户,行程80000多公里。同时,积极开展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几年来,先后在辖区的中小学上法制课23场,并举办了模拟法庭,受教育学生达18000多人。

二、司法为民,提高效率。在工作中,干警们首先考虑的是人民的利益,宁可自己多辛苦一些,也要把方便留给群众。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法庭努力做到案件当天审结当天送达法律文书,2004年,在当庭审结的95件案件中,当天送达法律文书的54件,占56.8%;为了让群众了解诉讼程序,印制了诉讼指南分发给群众;为了当事人书写诉状的方便,并节省请人代书的费用,在便民服务室里,提供了农村最常见类型案件的诉状样式;为了提高审判效率,法庭大胆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率达95%。太华镇张地村俩村民一同到法庭诉请解除婚姻关系,法庭当即进行调解并制作打印了法律文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案件从立案到送达法律文书前后仅用了1小时40分钟。当事人激动地说:“我在闽南打工,已经请了3个月的假,准备打这个官司,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解决了”。在开展创文明行业工作,法庭进一步改进了干警的工作作风。从接听电话等一些细微小事做起,对来访的群众,不论是当事人,还是一般的老百姓,都做到文明接待,禁用审判忌语,提倡四礼庭风,即:起立招呼、以礼相迎,让座倒茶、以礼相待,听完讲话、以礼相尊,陪到门外,以礼相送。真正树立起尊民的思想,让群众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温馨和热情。

三、公正执法,维护稳定。在建设法庭干警们的眼里“群众利益无小事”,他们不断强化案件的质量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他们把这些邻里磨擦、家庭纠葛、经济纠纷都当成了大事办!不管案件难与易,不论案件标的大与小,他们件件都认真对待,努力做到所办的每一个案件都成为铁案。至今,法庭的上诉案件中没有一件被发回重审或改判。

为了把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建设法庭大力强化司法调解工作,逐步探索和建立起诉前、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的立体调解架构。诉前,法庭对巡回过程中,群众有反映或所了解到的纠纷,只要是法庭管辖范围的,就深入做工作,切实实践“有纠纷找建设法庭”的诺言。在案件调解中,对一些较敏感,当事人矛盾又容易激化的,则不厌其烦地疏导教育。在处理文江村的一起相邻排水纠纷中,干警多次到现场调解,最后当事人深受感动说“为这事,法官来了6趟,每趟100多公里,我们再闹下去,就对不起法官了”,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在调解中,法官们克服就案办案的做法,努力营造各种有利调解的氛围,让当事人尽量不因诉讼而加剧矛盾。在审理一起挖毁房屋护坡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中,不是机械地去委托鉴定,而是让当事人通过协商确定损失的数额,经过三次调解,最终不仅促成和解,被告还主动帮助原告按照新的方案砌好了护坡。在调解结束后,法庭把调解活动进行了延伸,由主审法官监督调解文书的履行情况,对调解书确定的权益人在实现其权利需要其他社会机构予以协助时,及时出具司法建议函,保证了调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他们积极指导辖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民间纠纷。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仅2004年,法庭就帮助完善了1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9220人次,指导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纠纷38起,法庭连续五年案件调解率保持在70%以上,辖区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法庭的收案数也从过去的300多件下降到现在的每年100多件。日本朝日新闻社记者闻讯到法庭实地采访后,由衷地感叹道:“法庭高效的调解,真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润滑剂’啊!”辖区党委、政府领导也深有感触地说:“有建设法庭为辖区群众排解纠纷,化解矛盾,我们可以全身心地抓经济、谋发展了”。

四、党建先行,提高素质。作为一个地处山区的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生活条件都相对较为艰苦,要创一流的业绩,意味着要有更多的付出,没有一个高素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群体是无从谈起的。为了保持队伍思想的先进性,20006月,建设法庭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基层法庭党支部。几年来,党支部坚持开展每季一分析、每月一专题、每周一学习的“三个一”活动,结合形势发展的要求,不间断地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使每位干警时刻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牢牢把握宗旨,把为人民服务化为自觉行动。干警们经常放弃了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不计个人得失。近三年来,全庭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就达623天。同时法庭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一帮一结对子”活动,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从而保持了法庭典型的长久生命力。

一颗真心对百姓,赢来百姓拥戴情!法官们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处理,一起起起纠纷的化解,在辖区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建设法庭”在群众的心目中的地位也日益高大,涌现出了诸如原、被告携手给法庭送锦旗,当法庭的吉普车在办案中深陷泥泞时,20多位村民自发赶来,不顾车子打滑溅起的泥浆,帮助将车从泥潭推出的动人事迹。

 

 

二○○五年一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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