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闽0425执1829号
本院作出的(2020)闽0425刑初127号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追缴到位的赃款进行清退,现将无法联系到的被害人待领取款信息予以公告。
请看到本公告后的30日内到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若因事无法现场办理,可将收条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大田县人民法院,法院将在收到材料后办理退款手续。
邮寄地址:福建省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30号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杜法官收。
联系方式:0598-7223401
注意事项:
1.银行信息需填写完整,尤其是银行开户行要填写正确,否则可能无法退款成功。
2.身份证复印件格式为左右并排正反面,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和注明时间,并留下联系方式。
(后附无法联系到被害人名单一份)
大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附件:1、(2020)闽0425刑初127号案被害人名单
/uploadfile/2022/0118/20220118044745311.xlsx
2、收条范本/uploadfile/2022/0118/2022011804210448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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