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到大田调研指导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3-04-17 15:02:14 字体大小:[ ]
       4月1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到大田调研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省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晓军,三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文光,大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文旗,大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有章等陪同调研。

      王珩专委先后到大田法院、大田法院新审判大楼、前坪乡川石矿区公园、创辉农业有限公司、广建环保、银川矿区废弃矿山等地参观调研,全面了解法院新审判大楼建设情况、废弃矿山修复及矿区企业发展状况,围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废弃矿山资源综合再利用、企业经营模式、生态环境保护、复耕复绿等进行深入交流,对“五园”模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废旧矿山变“良田”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绿色生态示范区提出指导意见。

      王珩专委指出,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健全生态环境审判机制,适时对废旧矿区生态修复的监管及示范效果提出意见建议,让乡村生态资源发挥最大效益程度,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为打造集耕地恢复与绿色经济发展于一体的生态修复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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