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反映信用卡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应引起重视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大田法院反映信用卡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应引起重视

 

信用卡作为一种非现金支付的交易工具,在对人们的消费习惯产生深刻影响的同时,其自身业务存在的一些风险点也逐渐显露出来,信用卡诈骗就是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近年来,大田法院受理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逐年上升,2011年审理33人,2012年审理66人,20131-10月已审理2929人,比增9.7倍。该类案件主要特点:一是犯罪主体大多为社会闲散人员,在申请信用卡时提供了虚假的收入、房产、资信证明,部分甚至没有提供任何证明即申领信用卡。二是绝大部分犯罪人员办理了多家银行多张信用卡,采用“以卡养卡”方式,多张信用卡通过专门的中介机构进行套现消费。三是部分银行对临时提高信用卡额度的审核失控,持卡人的透支额度甚至可达原授信额度的几倍至几十倍。为此建议:一是规范银行发卡制度,杜绝银行工作人员为了完成办卡任务而不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产、收入、资信证明,从源头上杜绝恶意透支行为的发生。二是尽快在银行与公安等相关部门之间进行信息共享,建立不良持卡人“黑名单”信息库,杜绝发生在多家银行恶意透支现象。三是规范银行对信用卡欠款人的催收方式、催收次数、催告内容,金融机构在向欠款人发出催讨函时应附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让欠款人明确知道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条件,避免大量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达到“打击少数,教育多数”的目的。

 (大田法院)

上一篇:大田法院加强今年后两个月审判绩效管理     下一篇:大田法院建设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颇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