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陈明院长批示肯定大田法院扶持企业发展工作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市中院陈明院长批示肯定大田法院扶持企业发展工作

 

819,三明市中院陈明院长在大田法院报送的《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上作出批示:“大田的方案很好,服务当前经济,护航辖区企业,司法能动,转各基层法院。” 近日,大田法院出台《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紧扣大田经济实际,积极服务和保障企业快速发展。其主要内容:一是加强立案阶段的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积极构建民商事纠纷立案调解机制,寻求诉讼外柔性化解纠纷的渠道,引导争议各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二是灵活运用保全手段,对运转正常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慎用保全措施,慎重判决,维持其“造血”功能,保存其发展实力,帮助他们暂渡难关;三是依法保护企业间为生产经营所需、利率约定合法的借贷行为,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四是通过集中力量、统一调度、强化力度等多种方式,结合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计划地对涉及企业的案件进行专项执行,为企业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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