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受理首例非法采矿案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大田法院受理首例非法采矿案

 

日前,大田法院受理了首例非法采矿案件。检察机关指控:201110月至12月份间,被告人张英光、张玉明、廖乃记、蒋昌寿等四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地处广平镇苏桥村“瓜树头”山场的稀土矿。20111228,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并向张英光等人下发《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进行制止,张英光等人仍继续开采。2012314,广平镇政府对该非法采矿点依法进行取缔。经鉴定,该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矿体破坏体积为8400立方米,破坏的矿产资源价值为人民币12.78万元。检察机关遂以四名被告人涉嫌非法采矿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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