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复绿补植“回头看” 写好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3-03-13 15:59:08 字体大小:[ ]
         3月3日下午,时值我国第45个全民义务植树节来临之际,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林业局等部门前往华兴昆山,均溪红星两地山场,对两起涉林案件开展复绿补植“回头看”活动。 

据悉,大田法院在审理的程某和郑某两起失火案件中,程某和郑某两人均与被害单位达成了复植协议,为查验案件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督促复绿补植协议落到实处,该院联合多部门开展行动,实地回访了两起涉林案件生态修复情况,对两地复绿补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通过回访发现,叶某、施某二人在补种树木过程中均存在管护不力、成活率不高、垃圾杂草未及时清理等问题,案件承办法官现场对二人进行督促,责令二人后续一定要做好树苗的管护工作,程某和郑某表示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加强对补种树木的管护,确保补种的树木长势良好。 

下一步,大田法院将创新裁判执行方式,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举措,充分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等方式,把惩罚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同时,根据“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时,监督被告人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使得受损生态环境得以最大化的修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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