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组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3-02-28 10:27:16 字体大小:[ ]
        2月23日上午,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张某某挪用公款一案,全县各学校校长、教师等70余人旁听了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陈某某在担任大田县某学校法定代表人、筹建办负责人、校长期间,利用主管公共财物的职务便利,擅自决定挪用公款55万元归个人使用,其中34万元用于营利活动、21万元用于出借给他人购买房产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张某某明知陈某某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仍利用经手公款的职务便利,将公款44万元挪出给陈某某使用,数额较大,其中38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其二人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环节,陈某某和张某某先后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守住最后底线,愿意认罪认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清廉校园建设,大田法院协同县纪委监委组织旁听庭审活动,让学校教师“零距离”接触职务犯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敲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钟,达到了“惩处一人、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法治效果。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谨记反面典型教训,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一名有良知、守法纪、讲廉洁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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