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陈明院长作出批示肯定大田法院审判质效工作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市中院陈明院长作出批示肯定大田法院审判质效工作

 

1010,三明中院陈明院长在《20121-9月全市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及十五项附加考核指标分析通报》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基层法院采取改进措施提升审判质效。大田法院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院务会,迅速学习传达,深刻领会陈明院长的批示精神,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正视短板,明确差距,逐个指标提出优化措施,针对性进行改进,实行“一指标一对策”机制,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形成改进意见,以文件形式下发全院。1029,陈明院长在大田法院报送的《认真贯彻落实陈明院长批示精神,改进短板指标,努力提升审判质效》上作出批示:“针对性强,对策切实可行,请持续改进提高,保持上升趋势。”

 

上一篇:大田法院加大年终清案结案“冲刺”     下一篇:大田法院提出五点贯彻意见认真落实省高院马新岚院长在大田法院调研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