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与司法局携手搭建法官与律师“阳光沟通”平台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大田法院与司法局携手搭建法官与律师“阳光沟通”平台

 

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共同塑造法官、律师良好的职业形象。近日,大田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法官与律师“阳光沟通”工作机制的规定》,携手搭建法官与律师“阳光沟通”平台。主要内容: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法官与律师之间可以相互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采取座谈会、专题研究、意见征询等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研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会议主题和内容在会前15日由提议方提出,双方协商确定,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共同发文执行;三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共同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实现教育互动,业务资料、刊物、工作信息简报除规定需要保密的外,可以书面、网络等方式交换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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