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小伙为筹集赌资诈骗获刑十一年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2-08-17 10:33:10 字体大小:[ ]
95后小伙沉迷网络赌博,为筹集赌资竟将“魔手”伸向朋友和同事,骗取钱款六十余万元,最终触犯了法律。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3月间,陈某为满足赌博欲望,以合作“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父亲工厂急用钱借款、投资工作室需要资金为名,陆续骗取严钱款计156元,陈某将骗得钱款用于网络赌博、偿还个人债务、日常开支,剩余钱款先后以“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金返还、分红、支付利息等名义返还给严以骗取信任。至案发时止,陈某共返还严1081278.88元。

2021年3月5日至14日,陈某通过同事乐某邀其丈夫周某合作投资“虚拟币”,为骗取周某信任遂冒充大款,谎称其名下有豪车和房产,另有200万元存款处于投资冻结状态。后二人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周某出资25万元,陈某负责操作,陈某承担所有操作与资金风险,如亏损陈某将全额返还出资款。收款后,陈某将其中10万元用于偿还被骗款项,余款用于赌博、个人开支等。在周某多次催促下,陈某以分红名义返还周某计6万元。

大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668721.12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诈骗严的犯罪事实。鉴于其具有坦白等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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