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男子冒充警察交友恋爱诈骗获刑三年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1-09-29 17:47:22 字体大小:[ ]

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假冒单身警察交友恋爱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0年11月份,黄因缺钱花,便萌生在网上实施“交友投资”诈骗的想法。后黄网购了网址、红米手机三台及手机卡,并找“卡商”购买了用于实施诈骗的银行账户,黄将个人信息包装成警察身份,通过交友软件添加不特定的异性聊天对象后,再诱导异性聊天对象添加其本人实施诈骗使用的微信号。黄在微信里把自己标识为离异或者单身警察,以交友、谈恋爱的名义和对方进行交往,再诱导对方到其购买的用于诈骗使用的网站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充值。为了取得对方信任,黄通过平台让对方的小金额充值增值并成功提现,以此诱导受害人继续进行大笔的资金充值,再通过后台操作使其无法提现,后以交纳其他费用为由,继续骗取对方的钱财,最后将其拉黑。“卡商”收到受害人的充值款后,将充值金额的80%交给黄

2020年12月初,黄邀其堂弟彬(另案处理)一同来大田实施诈骗,黄将上述诈骗方法告知彬,并提供一部蓝色的红米手机给彬使用。

2020年12月12日,黄通过上述方式先骗取刘合计30680元。同月15日,黄在骗取刘充值最后一笔6000元时,因黄在开车,便让彬帮忙回复微信信息。后刘发现被骗后报案,该卡被公安机关冻结,黄并未实际获得该笔6000元。同月29日,黄彬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大田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利用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其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诈骗罪定罪处罚。鉴于其具有认罪认罚、其亲属代为退还被害人36680元并取得谅解等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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