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诉前解纷获寄感谢信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1-06-11 10:33:31 字体大小:[ ]
     “感谢两位法官深入基层协助处理一起积压多年的两违建筑案件……为多年的信访积案化解作出重要贡献。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来自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的感谢信,信中感谢法官帮助妥善化解一起积存多年、矛盾突出的案件。

2017年,张某在大田县湖美乡租赁一块34亩的农地用于养殖鳗鱼,并在该处建了一幢混装结构的生产管理用房用于鳗鱼养殖。后因环保政策要求,张某无法在此养殖鳗鱼并拆除地上建筑物,以便复耕复垦。2018年7月,廖某的房屋因夏季暴雨导致滑坡冲毁,廖某与妻子刘某寻求灾后救济未果后,在未经张某同意的情况下入住张某所建的生产管理用房。土地租赁合同解除后,张某多次要求廖某搬离生产管理用房,甚至当地政府为其找到一处临时场所,廖某一家人仍不予理会。在当地政府、派出所等部门协商劝解无效的情况下,张某遂于2021年1月15日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田宝玲深入了解案情,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查和调解。为了防范涉诉信访风险,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21年元宵节当天,田宝玲与立案庭庭长张五一放弃与家人团聚的美好时光驱车来到村庄,先与当地乡政府干部、派出所、村委会进行座谈。

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张五一和田宝玲耐心安抚廖某情绪,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三个小时的沟通,廖某最终同意在找到住所后搬离生产管理用房。两天后,廖某的居住问题得以解决,张某也在5月30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为感谢法院法官对案件的辛苦付出,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送来了这封感谢信,信中说道:“两位法官的贡献充分展示了政法干部勇于直面矛盾、敢于担当责任、善于解决问题的工作作风”。

近年来,大田法院主动转变工作理念,由“单兵作战”向“团队作战”转变,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不断强化诉前解纷,努力实现“纠纷快处理、矛盾不升级”,为辖区经济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上一篇:大田法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下一篇: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到大田交通审判巡回法庭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