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成功调处一起群体性上访案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大田法院成功调处一起群体性上访案

 

200912月份,原告吴英泉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取得梅山乡西书村“梧桐弯”、“大东山”等山场总计742亩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并签订转让合同,办理了林权证等手续。20118月份,吴英泉办理了采伐许可证,并进场砍伐林木,被告西书村第37村民小组以上述部分山场属于其自留山为由,集体阻挠原告采伐,同时,多次到市政府、县政府等相关部门上访。经梅山乡政府、西书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后,吴英泉于201221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并将梅山乡政府、西书村委会追加为第三人。该院受理后,为了防止事态扩大,院领导亲自深入实地进行现场调查,详细了解案情,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联合林业局、梅山乡政府等单位多次组织协调,耐心说理释法、分析是非。经多方多次努力,终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村民们同意息访,不再阻挠砍伐活动;吴英泉同意补偿村民3万元;西书村委会同意将部分投标所得款即9.2万元分配给村民。

(大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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