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人因意外事故过世,亲属们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余向施害方要求赔偿可以理解,但切莫采取过激手段,否则有可能将维权手段演变成新的犯罪,并因此获刑。近日,大田法院审结一起因索要死亡赔偿金引发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依法判处林某雷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林某琴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6年1月26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林某琴因其母亲吴某珠讨要林某君死亡赔偿金未归一事,至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57-1号六楼林某清住处欲询问去向,被害人林某清报警后林某琴被民警劝离。12时许,被告人林某雷经电话询问林某琴后携妻子张某玉一同至建山路257-1号楼下。为进一步催讨赔偿金,林某雷、林某琴等人再次返回六楼林某清住处门口,因敲门、喊叫未得到回应、开门,二人遂先后用脚踹开房门,致门板、门锁损坏,强行进入该房。时林某清及在场的林某权要求林某琴等人离开均被拒绝。期间,林某雷又与林某清发生争执并将餐桌掀翻致使圆桌玻璃、铁锅、碗等物品损坏。大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报案后赶赴现场将林某琴、林某雷带回审查。经大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坏的大门、铁锅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975.75元。
大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雷、林某琴为讨要赔偿款,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已赔偿损失给被害人,并结合所在社区建议实施社区矫正的意见,可对其从轻处罚及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