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四抓四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大田法院“四抓四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贯彻县委推进惩防体系和机关作风建设、创先争优

暨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县委推进惩防体系和机关作风建设、创先争优暨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会议结束后,大田法院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采取了“四抓四促”措施,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抓党建,促创先争优。立足法院特点,借鉴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突出争创活动的实践性,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在司法审判等各项工作中争先进、当模范。同时为保证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努力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服务意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辖区中心工作来设计活动载体、明确实践重点,拓展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把蕴藏在支部和党员中的力量,引导到维护辖区稳定、服务科学发展、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来,实现争创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的融合互动。二是强化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培育带动效应强的先进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以具体化、形象化的争创标准,可亲可近、可比可学的先进典型,为全院树立比学赶超的榜样。三是强化基础夯实。大力加强支部建设,夯实工作基础,选好配强支部带头人,带好管好党员队伍,不断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党员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强化整改落实。在继续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任务落实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查找出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坚持边创建、边整改、边落实,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创新的工作举措,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不断开创审判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二、抓作风,促司法效能。以“司法效能建设管理系统”为平台,以“司法业绩管理体系”为核心,突出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效果三大价值导向,进一步加强队伍考核评价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部门工作状况和干部的素质、潜力和工作业绩,为干部考核、晋升、任免、奖惩、培训提供更加科学的量化依据。推动管理创新、提高司法效能,在全院上下形成“想干事的给机会、能干事的得实惠、干成事的有地位、不干事的受责备”的良好导向。

三、抓预防,促廉洁执法。从完善惩防体系上加强队伍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院审判、执行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重点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防体系。根据每位干警所担负的工作性质和责任不同,完善和细化了与每位干警工作相适应的廉政责任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健全干部廉政管理档案,突出对敏感部门、热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检查监督,规定凡有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纪检部门在调查核实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和适当时间与当事者见面,实行来信来访情况通报制,积极打造“零违法违纪”法院。

四、抓制度 促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工作。以支部或部门为单位,组织干警学习研究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章制度内容的掌握和理解,增强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把强化督促检查作为抓制度落实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法院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不间断地进行督查。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定期对本院庭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廉政监察员,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对窗口单位、庭审纪律、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采取通报的形式,及时反映督查督办的情况,通报不落实的典型现象。在抓制度落实中,要求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今年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在上级法院和县里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受到督查通报批评的单位,将被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

 

 

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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