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打击拒不执行涉民生案件典型案例”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5-03-12 16:35:40 字体大小:[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5起打击拒不执行涉民生案件典型案例,大田法院判决的黄起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入选。该案的典型意见在于:经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与生效判决、裁定同等的效力,生效调解书也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判决、裁定”范畴。本案被执行人黄起滨在调解书生效后,将其130余万元银行存款转至案外人账户,致使生效调解书无法履行,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本案还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对那些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如能主动投案并积极履行义务,依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以得到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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