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四机制让法官与律师从“私下沟通”到阳光交流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4-08-15 17:39:27 字体大小:[ ]
    为构建法官和律师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强化执业纪律,提升司法公信力,助力平安大田、法治大田建设,近日,大田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法官和律师“阳光沟通”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司法协作机制。通过不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联席会议,学术研讨会等方式进行学术交流、信息交流、参与调解、重大案件研讨等,特别是要建立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及时沟通交流制度,交换相互认识和态度,形成化解矛盾合力。
    二是推进法律文化建设。引导法官和律师多开展读书活动,多读法学经典、名著,多思考,加强整体理论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相互理解与尊重。同时定期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不断充实法官和律师的业余生活,促使其用良好的心态面对法律工作。
    三是畅通正常交往渠道。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相互交流机制,引导其在组织层面、公开层面、工作层面多交往,在个人层面、私下层面、生活层面少来往,并建立审执人员与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阳光”沟通渠道,减少“暗箱操作”,防止“交往”异化为“交易”。
    四是强化相互监督制约。建立相互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不规范、不廉洁、不合法行为,同时定期召开廉政通报座谈会,互相通报内部违法违纪情况,敢于亮家丑,实现有效监督。
    今年来,该院与县司法局通力合作,共召开联席会议1场,组织联谊活动1场,律师主持或参加庭前调解32件,参与判后答疑2件,参加普法宣传活动3场,有力地提升了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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