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建设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抚养纠纷
大田法院建设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抚养纠纷
为深化“一党委三中心(站)”建设,推进“法治服务零距离 自治增强‘邻’聚力 ”活动深入开展。2022年1月12日,大田法院建设法庭联合派出所等部门成功化解一起抚养纠纷,并顺利将孩子送回到亲生母亲身边。
2015年期间,小林与小李认识后同居。2016年6月1日,双方生育一女李某。后因感情不合分手,小林外出打工,婚生女由小李照顾。
2021年期间,小林多方了解,得知李某由第三人田生禄、罗新花抚养。同年11月,小林至法庭咨询诉讼程序,称小李将李某送养第三人,现欲起诉第三人变更抚养权。建设法庭杨法官首先认真倾听案情,告知诉讼程序及所需材料,并引导其至医院复印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等能证明亲子关系证据,并考虑可能涉及拐卖儿童罪,引导其向派出所反映。其次,杨法官向建设派出所反映,经建设派出所核实,小李因2019年期间父亲得重病,其要照顾父亲,又无经济来源,无力抚养李某,将李某(后改名为田某霖)寄养第三人处,且小李与第三人无金钱往来,不构成拐卖儿童罪。最后,小林以小李不履行抚养义务,未经其同意私自将女儿交由第三人抚养,且办理法定领养手续,收养关系无效为由,起诉至建设法庭,要求判决由小林抚养田某霖(李某)。杨法官收案后,联合建设派出所、村委会、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解,组织三方多次背靠背、面对面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婚生女田某霖(李某)由小林抚养,小林与小李向田某、罗某支付其代为抚养田某霖(李某)的抚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