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庭成功参与调解一起历时30余年土地使用权纠纷案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0-11-18 17:54:00 字体大小:[ ]

建设法庭成功参与调解一起历时30余年土地使用权纠纷案

近日,在大田法院建设法庭的主持下,原告奇韬镇“玉田宅”厝主代表吴起超、吴起洲等与被告奇韬镇人民政府关于西韬村部操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玉田宅土地使用权争议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长达30余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圆满解决,一起极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社会隐患成功化解在萌芽之中。

原告吴起超、吴起洲及其他住户于1952年土改时登记有玉田宅祖遗房屋一座。1960年至1969年间,原告先后将下书院左、右两侧拆除,开垦为农地。1984年良种场改为西韬村原告以晒谷场系其玉田宅的旧宅基地为由,多次向乡政府、西韬村提出归还其使用权。1993年9月13日原告在操场上挖了墙基,准备将部分晒谷场砌上围墙,占为己有,对此,奇韬乡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该操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集体所有。决定作出后,原告不服被告的处理决定,于1993年10月23日诉至本院。法院受理案件后,判决撤销大田县奇韬乡政府的决定,被告大田县奇韬乡政府对该操场的适用权重新作出处理。原告吴起超、吴起洲一直要求政府对其拆除的建筑物对其补偿,多次上访,都未达成一致的补偿意见。现奇韬镇政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奇韬镇集镇“一条街”,现对其“玉田宅”进行整治,因补偿问题未解决,遭到“玉田宅”厝主的强烈反对。奇韬镇政府来法庭请求法律援助。该庭先后组织双方十余次调解,几经周折,最终达成了协议。随后,该庭对该调解协议及时审查并作出司法确认,赋予协议法律效力,使得该起历时30余年土地使用权纠纷案彻底解决。

 近年来,建设法庭以老吴调解工作室为平台,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格局,提前介入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开展好诉调对接工作,化解纠纷115起,司法确认25件,为辖区的平安建设作出贡献,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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